通函编号:7/2025谨致:1. 微型和小型企业经营者负责人;以及2. 中型和大...
BPJPH: 检测出含有猪成分的加工食品
印尼清真产品保障机构(BPJPH)与药品与食品监督机构(BPOM)就涉及产品清真性声明的药品和食品流通进行协调监督。此项协调依据双方于2024年签署的合作协议(BPJPH 第10号与 BPOM 第 KS.01.01.2.06.24.05 号),内容为药品和食品领域清真产品保障的监督。
根据监督结果,发现来自9种加工食品的11批次产品含有猪成分(porcine),已通过实验室检测在DNA和/或猪特异性肽段检测参数上得到证实。在这9种产品中,7种产品的9个批次已取得清真认证,另有2种产品的2个批次未取得清真认证。被检测出含有猪成分(porcine)的加工食品清单载于本新闻稿附件。
针对已获得清真认证并标注清真的7种产品,BPJPH 已对其采取下架流通的制裁措施。此类措施已依据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(关于清真产品保障领域的实施)予以规定。
对于另外2种产品,因涉嫌在产品注册中未提供真实数据,印尼食品药品监督局已发出警告并指示相关经营者立即将产品下架,依据2012年第18号食品法及1999年第69号关于食品标签与广告的政府条例的相关规定。
对此项发现,BPJPH 负责人 Ahmad Haikal Hasan 呼吁所有相关方遵守现行法律法规。清真认证不仅是履行行政义务的机制,更是对应当遵守并可受法律追责之规章的承诺体现。
“清真证书是载于清真产品保障体系中的清真标准的表现,必须在清真产品的制作过程中持续贯彻执行,从而确保产品的清真性经时保持可靠。” Ahmad Haikal Hasan 解释道。
BPJPH 与 BPOM 也强调,双方将继续依各自职责在实地开展产品监督。两机构并呼吁公众积极参与对流通产品的监督。